申請材料:
申請人及隨遷配偶、子女居民戶口簿、居民身份證;
學歷、職稱證書(學歷畢業(yè)證書認證須在教育部學信網下載打??;高級技術職稱證書須經我市人社局有關部門進行認定);
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;
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證明;
單位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;
《結婚證》;
《出生醫(yī)學證明》;
男方攜帶的非婚生子女隨遷的及出生醫(yī)學證明造假的,須到司法許可的鑒定機構做親子鑒定;
申請落戶地集體戶口首頁;
落戶本人或近親屬(包括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兄弟姐妹)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證明(近親屬關系的須提供親屬關系證明依據、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和房主同意落戶證明);
隨遷配偶、子女的須本人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證明;
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。